安徽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7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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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7名人员

安徽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7名人员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 7月1 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八)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 7月2 日至 7月 6日,共5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报名地点在区政务中心6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以下简称事管科,联系电话0559-2596311),逾期不再补报。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报名时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农 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符合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 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招聘岗位变化情况将于7月9日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由应聘人员自行查看,并于7月9日--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到区人社局事管科办理改报手续,不再另行通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

(一)笔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 7月21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三)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中有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请于报名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区人社局事管科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 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 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公共基础知识

(四)考试控制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公共基础知识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12年7 月18日—7月 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到区人社局事管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2、应聘人员可在7月30日登录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3、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到区人社局http://www.sdsgwy.com/事管科办理查分手续(参照高考查分办法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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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含答辩)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40分钟),说课20分钟、答辩10分钟。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二)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有关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区人社局事管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试时须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均将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概由其本人负责。

5、咨 询 电 话:0559-2596311(区人社局http://www.sdsgwy.com/)

黄山市屯溪区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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