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招聘32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 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正式在编的人员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乘116、128、107路车雪华路下)。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有关证件材料,2012年7月2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非在编人员需出具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审核后公共笔试成绩增加2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盖有原省人事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钢印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
5、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可在5月26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利中路35号)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改报其它岗位。需要办理退费的人员请于5月28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胜利中路35号)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
6、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6月1日(周五)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
(二)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三)专业测试(面试)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经市人社局核准的专业测试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一般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专业测试中的各项成绩分数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全过程要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专业测试结束后,应当场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监督下,即刻合成专业测试成绩后签字封存。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专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费用每人80元。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
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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