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年人均100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14000元
安徽省财政厅近日会同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将提高该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将年人均100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14000元。同时,在社会保险政策方面给予财政保障。
生活补助由9600元提高到13600元
根据新规,安徽省各地要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标准,并落实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助等各项待遇政策。从2010年10月1日起,将年人均100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14000元,其中生活补助由9600元提高到13600元,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另外,各地也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办理社会保险,直至服务期结束,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已被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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