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相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笔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政治基本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日期:12月18日上午。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 月5日止;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相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山区政府大门往北100米 相山区民政局一楼大厅)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淮北市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25周岁以下(1992年11月30日以前--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和武警可放宽至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 1.75米。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1、相山区人民法院法警5名。
2、相山区市容局管理局城管执法人员10名。
四、招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 月5日止;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相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相山区政府大门往北100米 相山区民政局一楼大厅)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必须填写《相山区招聘人民法院法警报名表
3、资格审查
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人民法院、区市容局、区人社局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和职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压缩相应招聘人数。
4、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于12月7日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1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语文基础知识、政治基本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日期:12月18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12月24日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12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考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参加体能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10米×4往返跑 ≤12″2
1000米跑 ≤4′05″
立定跳远 ≥2.2米
引体向上 10个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于12月29日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者才能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2011年1月6日。请考生于2011年1月4日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与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2011年1月7日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5、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成绩的40%和6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确定排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增加招聘名额。总成绩于2011年1月10日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组织:体检由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人民法院、相山区市容管理局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4、体检时间:2011年1月15日(早上7:30到相山区政府大院内集合)
5、复检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结果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的医院等级不得低于初检的医院。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工作由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人民法院、相山区市容局和相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聘用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相山区先锋网和报名处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履行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1000元,每年按5%比例递增。每5年作为一个调整周期,其增长比例将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金由聘用单位和个人按淮北市现行标准缴纳。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聘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合同暂定两年一签,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聘用期间,其人事档案由相山区人社局保管。
(三)被招聘人员的具体管理由所聘单位负责。
本公告由相山区委组织部、相山区人民法院、相山区市容管理局、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61-3193258(相山区委组织部)
0561-3047506(相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0561-3193916(相山区市容局)
0561-3193561(相山区人社局)
0561-2133666(相山区城管大队)
举报监督电话:
0561-3193260(相山区监察局)
相山区先锋网网址:(http://hbxs.ahxf.gov.cn/)
相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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