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面试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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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面试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复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取消面试入闱资格。

地点:建宁县公务员局录用考核调配股(联系电话:0598-3967765)。

资格复核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招聘报名表(请考生复审时自行从建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jn.smrsks.com上打印);

2、笔试准考证(报考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的考生提供免笔试通知书);

3、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

①报考者(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学历证书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信档案);有学位要求的,还须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学位认证信息(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②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以双学位、双专业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www.sdsgwy.com)、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的电子注册书面信息。

4、身份证;

5、户口本(复印首页和考生信息页);

6、报到证;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如会计从业资格证、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等);

8、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如复核时未能提交,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其他事项

1、放弃资格复审考生请于2014年9月24日下午18点前将《放弃面试资格申明

2、复核材料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有关事项待确定后,我局将在建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jn.smrsks.comwww.sdsgwy.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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