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翔安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面试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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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翔安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面试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9月12、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302室,详见附件2人力资源大厦指南。

电话:7889662(翔安区人社局)

如有面试资格复核递补人员,届时将会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核事项,并陆续在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 www.sdsgwy.com)和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jjxa/gggs/rczp/)公布。

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表(须考生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若有要求学位)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请根据岗位信息表和考试简章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提供,如岗位没有要求则无须提供。举例如下:

1.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学位认证)。

上述认证报告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

2. 岗位要求的资格、执业等证书,请提供相应证书,或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八)……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有关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或提供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的文件等。”

3.根据考试简章“七、其他事项(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相关工作经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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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代理人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面试时间初定9月27日,届时会在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和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人才招聘栏(http://www.xiangan.gov.cn/jjxa/gggs/rczp/)发布面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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