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携带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2)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符合《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3)符合《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办理时间和地点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8月28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办理地点为福清市公务员局调配考录科,联系电话0591-85221619。
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福清人事人才网或我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上述加分政策依据可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www.sdsgwy.com)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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