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心欣幼儿园2014年补充编内幼儿教师和特教教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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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心欣幼儿园2014年补充编内幼儿教师和特教教师考试

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4.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应聘者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提供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2014年3月17日报名前取得相应证书),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以下几类情况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2014年3月17日前);(6)本市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分为幼儿教师、特教教师、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和舞蹈教师等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4年厦门市心欣幼儿园补充编内幼儿教师及特教教师等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加分规定(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名单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公示。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厦门教育网(www.xmedu.gov.cn)、厦门市残联网(http://xm.fjdpf.org.cn)公布。面试由厦门市教育局和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幼儿教师、特教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舞蹈教师面试均要参加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测试,幼儿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舞蹈教师面试还需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测试所有面试人员都要参加课堂教学测试。2.幼儿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舞蹈教师等岗位应聘者需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我省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厦门市心欣幼儿园2014年补充编内幼儿教师和特教教师考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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