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经济工作人员1名。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本区户籍,经劳动保障部门认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详见附件3);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查询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报名有关事项(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二)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集美区杏南路33号(杏林街道办事处)四楼409室;联系人:小张、小程;电话:6288105。(三)报名提交资料:1、报名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资历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一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聘。招聘程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待通知)。考试内容为会计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二)面试: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以上各类人员招聘考试由杏林街道办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地点由杏林街道办另行通知。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名单、进入体检名单和体检报到时间等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应聘者的成绩保留一年。
(二)、资格复审与体检资格复审由杏林街道办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杏林街道办另行通知。包括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条件及计生、综治方面的守法情况。对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杏林街道办组织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杏林街道办组织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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