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委党校2013年选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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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委党校2013年选调教师

选调职位及名额中共石狮市委党校教研室教师(事业编制)2名(职位A:经济类教师1名;职位B:哲学类或法学类教师1名)选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2、县级以上党校、公立高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5、具有三年以上党校或高校教师工作经历。6、报考教研室教师职位A的,必须为经济贸易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报考教研室教师职位B的,必须为哲学类或法学类专业毕业。7、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8、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刑事调查。9、在原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没有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10、获地(厅)级以上先进个人表彰、课题研究成果获地(厅)级以上表彰、获高校或地级党校系统以上精品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范围:全国。选调程序1、组织报名。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法报名,以快件邮寄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粘贴照片的《中共石狮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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