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专业教师若干名招聘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范围招聘人数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二○一三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演奏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b.公开教学。授课曲目与授课对象均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c.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心理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思维能力、个性倾向、协作精神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下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试成绩取专场音乐会考核成绩、公开教学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2)电子音乐技术基础课教师(02)岗位: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b.现场操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解决设备故障的动手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c.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现场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3)录音教师(03)岗位: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b.现场操作测试:录音工艺操作。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c.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现场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4)民间音乐及音乐史教师(04)岗位: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民间音乐(演唱及分析)及音乐史。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b.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5)其他(05—09)岗位:a.公开教学: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授课对象由招聘单位商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b.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考试成绩取公开教学成绩、面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值。(四)综合总分计算综合总分为应聘者笔试成绩的30%、专业考试成绩的70%相加合成。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其它事项(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三)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2013年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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