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选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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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选聘工作人员

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纪律,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对象范围、岗位、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参加过厦门市集美区2013年春季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岗位公开招聘和集美区2013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参加面试且综合成绩在60分及以上,但未录取(或未进入体检)的考生,如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报名有关事项(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二)报名方法:考生凭报名表和其它相关材料向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并由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经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复核后核发面试准考证。(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报名表可在附件3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电脑填写打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选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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