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份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7日进行,我市共有5582名考生参加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保证自学考试考试公平公正,市教育考试院在4月份的自学考试中加强了以下措施:
1、考试期间各考点将统一使用屏蔽仪屏蔽手机等通讯工具信号,加大对使用通讯工具作弊行为的查处力度,整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试违规行为。
2、加强考场管理,严把考场三关。即严把考生入场关,严防考生夹带作弊材料入场;严把身份审核关,认真核对准考证与身份证上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一致,认真核对准考证、身份证、考场图像单上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坚决打击替考行为;严把考试纪律关,加强考场秩序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3、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违规考生,尤其是加大对故意损毁试卷、扰乱考场秩序、请人替考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故意损毁试卷或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除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外,将给予停考一年的处理;对于请人替考的考生,除取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外,将给予停考三年的处理。
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自学考试考生可在考前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和襄阳教育考试网查询考场;
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开考2小时后考生方可离场;
考生应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提前到达指定考点,防止因天气、交通等因素延误入场考试时间;
考试期间应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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