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招聘60名新任教师
考试招聘新任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专业及人数1、中学教师8名。其中: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体育1名、音乐1名、心理健康1名。2、小学教师34名。其中:语文11名、数学11名、英语3名、计算机或信息技术3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2名。3、幼儿园教师18名。报考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二)专业学科教师报考条件1、中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华安县户籍或华安生源。2、小学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华安县户籍或华安生源。其中英语、计算机或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要求专业对口。3、幼儿园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华安县户籍或华安生源。
(三)报考要求每个报考对象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及办法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10日。2、报名方式: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报名、缴费。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资格审查1、资格初审: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2、资格复审时间拟定在7月中旬进行,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无违法犯罪证明、无违反计生证明。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相片2张。应届毕业生必须在体检前取得毕业证书。笔试时间、内容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2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2、笔试内容: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40%)和“专业知识”考试(60%)两个部分。3、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2013]3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逾期按不加分处理http://www.sdsgwy.com/。咨询电话:0596—735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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