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佛教协会、福建佛学院2013年1月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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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佛教协会、福建佛学院2013年1月招聘工作人员

福建省佛教协会、福建佛学院2013年1月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sdsgwy.com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门户网站公布。

2.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至2月7日。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省民族宗教厅人事处。

联系人:邹福鹏,0591-87668735、13860664895。

电子信箱:fp8735@163.com。

3.组织面试。按《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

4.考核、体检和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核和体检合格,经省民族宗教厅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省民族宗教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省民族宗教厅成立招聘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聘用核准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它待遇。

附件:201301省佛协、佛学院应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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