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条件
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四)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考试、考核办法
(一)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应于2012年9月4日至2012年9月18日向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随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
(三)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综合总分的60%和40%,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四)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招聘方案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http://www.sdsgwy.com/)、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www.fjdky.com)发布。
联 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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