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市2012年度招聘临床医学人员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④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⑤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培养临床医师招聘条件: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3、特岗执业医师招聘条件: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医学影像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上述对象不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及单位
1、培养临床医师(共2名):新桥中心卫生院1名、赤水卫生院1名。
2、特岗执业医师(共4名):永福中心卫生院2名、新桥中心卫生院2名。
招聘办法
1、采取报名、考核、体检等相结合的办法。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2012年9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漳平市卫生局人秘股(漳平市江滨路298号)
联系人:陈李全;联系电话: 0597-7532449http://www.sdsgwy.com/
5、报名要求:
①应聘对象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纸打印);
② 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派遣报到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优秀毕业生、三好生、党员身份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漳平市人事局 漳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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