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漳浦县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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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漳浦县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福建漳州市漳浦县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7、漳浦县户籍和漳浦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为漳浦县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漳州市”、“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2011年(含2011年)前在本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社区等高校毕业生。

9、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1、未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的人员。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21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绥安镇大亭路)。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交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市公务员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5、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6、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考试形式、时间和内容

1、考试形式:采用笔试的形式。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4、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士官)、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士官)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毕业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5、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聘优惠政策www.sdsgwy.com。福建漳州市漳浦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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