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学校2012年招聘教师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7月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福建省民政学校办公室(福州仓山区城门镇城门山)
3.联系电话:83537998、13960767415 ;邮编:350018
4.联系人: 陈老师
5.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应注明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应聘人员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或者用特快信件将报名材料(以邮戳为准)寄至我校(考试前需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提供虚假信息,本校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6.报名费80元/人。
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说课(含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和说课(含技能操作)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说课(含技能操作)成绩占40%比例计算;考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
2.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1:3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开考。
3.面试: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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