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2012年招聘教师

首页 > 

公务员

 > 福建

 > 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

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2012年招聘教师

福建警察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

报名基本条件

(一)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和行政处分记录;

(五)最高学历为全日制高校毕业,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2年7月31日。

(六)年龄要求:原则上应当在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七)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5月1日。

3、报名方式:报名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①将应聘材料邮寄到福建警察学院组织部(邮编:350007);

②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发送到邮箱:fjjcxyrs@163.com;

③到福建警察学院组织部现场报名。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福建警察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通过网络报名的,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报名材料原件需于笔试后提交核对。

4、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5、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591-83532716

(三)资格审查:学院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5月4日在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按规定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按实际参加人数开考。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于5月4日在我院网页上发布;

3、测试内容主要考核综合素质;

4、总分为100分。

(五)人民警察心理测试

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人民警察心理测试的人选。不足1:4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试讲和面试

从人民警察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1、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在我院网页上发布;

2、试讲形式为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报岗位的试讲课题内容进行试讲,面试形式为回答评委提问;

3、试讲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试讲、面试分数分别按40%、30%、30%折算,三者相加后为综合成绩。

福建警察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需求信息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