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2012年招聘106名教师
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思想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中小学教师为相关专业莆田市籍(指高校入学前户口,下同)全日制毕业生;幼儿教师为相关专业莆田市籍全日制毕业生;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但允许莆田市籍持有音乐、舞蹈、语文、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岗位;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因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中小学、幼儿园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10日(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由省自考办通知)。每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二)笔试
1.中小学、幼儿园笔试时间与地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4月21日下午3:00~5:00。笔试由市自考办统一组织,地点在市、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中小学、幼儿园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应用。笔试成绩由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60%。
3.中小学、幼儿园笔试组织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
4.奖励加分:“三支一扶”计划等人员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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