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福州市)2012年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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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福州市)2012年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福州市)2012年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

综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

2、符合相应岗位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1~6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信息

本公告经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网址:www.fjsyky.com)

(二)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我院将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在省卫生厅指导下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具体办法如下:

1、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应在2012年1月21日-2012年3月31日向我院办公室报名,并随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2、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比例,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按实际应聘人数开考。

3、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综合总分的40%和6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四)公示及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规定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方式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7号省医科院十一楼,邮编:350001)

联系人:金小平联系电话:0591-875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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