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州市)2012年春季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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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州市)2012年春季招聘教师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州市)2012年春季招聘教师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

6、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页(http://218.5.6.211/rsc)下载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在资格审核时,应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向我校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学习期间成绩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和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218.5.6.211/rsc)上公布有关信息。

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按规定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按考核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3、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4、总分为100分。

(二)试讲(含面试)

1、试讲(含面试)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发布;

2、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3、试讲(含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4、试讲(含面试)形式为在规定时间内(15分钟)对指定科目(另行通知)进行说课;

5、试讲(含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以等;

6、总分为100分,试讲(含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试讲(含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其他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 朱老师 赖老师;

电子信箱:rscfq@fjnu.edu.cn;

联系电话:0591-85260262 85169817 85254407。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2012年春季教师招聘职位表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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