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2011年12月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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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2011年12月招聘教师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2011年12月招聘教师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x.gov.cn)、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ibec.cn)上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时间: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12日。

2、地点: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联系电话:0591-88020039,联系人:林凤、江德文

3、报名方式

(1)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规格),近期一寸白底彩照3张到我院人事处报名,填写《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3张及《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3)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及《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供学院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学校将取消相关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4、报名收费办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复核合格后,通知考生考试。

(四)考试

1、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应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2、由学校组织人员命题并组织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之后组织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测评内容为教姿教态、语言表达能力、条理性、课堂组织、教材熟练程度、板书设计等。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总分。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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