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2012年选聘210名大学生村官
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要求
2012年,省里赋予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210名,分配到设有行政村的县(市、区)选聘计划分别为:
洛江区7名 泉港区10名 晋江市30名
石狮市10名 南安市39名 惠安县21名
安溪县45名 永春县21名 德化县19名
泉州台商投资区8名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对象应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就选聘对象的总体专业不限,而从本地区域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考虑,将对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土木工程、土地管理、土地测绘、交通运输、畜牧兽医、社会保障、医疗医学、水利水产、农林、统计、旅游、矿产、陶瓷、广电等专业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招录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动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事务承办单位为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青干科(联系电话:0595-22289007;传真:0595-22184145;邮编:362000;电子邮箱:qzqg0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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