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2012年选聘65名大学生村官
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要求
2012年,省里赋予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65名,分配到设有行政村的4个区选聘计划分别为:
集美区15名 海沧区15名 同安区20名 翔安区15名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对象应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参与大学生村官选聘的大学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就选聘对象的总体专业不限,而从本市区域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考虑,将对土建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卫生管理类等专业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招录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动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事务承办单位为厦门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楼923;邮政编码:361012;联系电话、传真:0592-5310281;电子邮箱:xmdxscg@163.com)。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