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县2011年事业单位考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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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2011年事业单位考试通告

根据泰宁县公务员局《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将于2011年7月6日在 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smrsj.gov.cn)和泰宁县政府网站(http://www.fjtn. 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泰宁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特殊岗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公布的年龄要求为准;

(六)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招考对象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限招三明生源(三明生源指三明市辖区内12个县(市、区)的生源),外地生源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7月18日至7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考生可于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泰宁县公务员局专技股(县政府大楼南面4楼)报名,咨询电话:0598-7832561,联系人:王青。

(四)考生报名时,可提前登录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 gov.cn)下载(或现场领取)填写《泰宁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不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 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县公务员局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负责退还报名费。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 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2.外县报考人员可于8月2日至8月5日持身份证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物资大厦六楼)领取准考证和报名发票,考生可拔打咨询电话(8252736)进行询问;本县报考人员可于8月4日到泰宁县公务员局专技股(县政府大楼南面4楼)领取准考证和报名发票。

3.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4.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四、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三明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 间120分钟。此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 考证和身份证。

2.各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3:1仍需开考的,用人单位应书面说明理由,经县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3.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mrsj.gov.cn)(www.sdsgwy.com)或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 gov.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对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也可采取专业技能实地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公布,面试结果在当次面试结束第二天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

2.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在上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县公务员局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公务员局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4.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材料。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即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相加计算总分,并在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gov.cn)上加以公布。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泰宁县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后五天内向县公务员局专技股出具有效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以1:1的比例,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和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核: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首位并经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应聘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的报考条件,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 审为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及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3.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应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报考岗位要求为“专门职位”的是指专门针对在我县进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而设立的岗位,报考者报考“专门职位”后,即不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三)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相关专业设置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四)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 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属于农村“二女计生户”的由乡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和 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五)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smrsj.gov.cn)和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gov.cn)是人事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该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关信息。

(六)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泰宁县公务员局:0598-7866383

泰宁县监察局: 0598-7836313

附件:1.《泰宁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泰宁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泰宁县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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