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7月14日起至7月23日止。
2.报名地点:清流县人事局办公室。咨询电话:5322836。
有关要求
1.具备报考资格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事局办公室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3张近期正面 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若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档案等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和在考试、体检中有舞弊行 为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3.考生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一、招聘专 业及人数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职位21名,具体招聘专业、学历和人数如下:
1.财政经济或财会类相关专业(本科)2人;
2.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2人;
3.地矿类专业(大专及以上)3人;
4.城镇规划类专业(大专及以上)5人;
5.新闻学类专业(本科)2人;
6.化工类专业(本科)2人;
7.专业不限(本科)5人;
8.对符合我县产业需求的紧缺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 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一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可通过面试考核的方式,予以直接聘用若干名。本县2010年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大学生志愿者共8名,参加统一考试,聘用4名(不计入今年招聘计划总数)。
二、招聘对 象
面向28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的需有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城乡规划类专业不限生源地,其他专业职位仅面向三 明市范围内招考。
三、报名及 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7月14日起至7月23日止。
2.报名地点:清流县人事局办公室。咨询电话:5322836。
(二)有关要求
1.具备报考资格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事局办公室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交3张近期正面 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照片,按规定缴纳报名费80元。
2.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若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档案等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和在考试、体检中有舞弊行 为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3.考生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试及 计分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和奖励分组成。奖励加分计入笔试卷面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 例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范围。笔试合格线由招考领导小组划定。
2.笔试时间、要求:2010年7月28日上 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sdsgwy.com
3.笔试成绩可通过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www.fjql.gov.cn、 人事局政务公开栏或电话(5322836)查询。
(二)面试
1.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上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专业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个别职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进入面试的考生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正式放弃参加面试,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报考该专业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以 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方法进行。
(三)奖励加分办法
1.奖励加分条件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符 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笔试前出具有效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同 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聘用。
五、体检、 考核和聘用
根据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由县人事局负责通知和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负。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由县人事局对经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再次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公示结果合格的,填报《清流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
4.新聘人员应在县人事局通知报到之日起5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清流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 ○一○年七月十三日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