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新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
2.幼儿园新教师:
①泉州幼师、福州幼师、龙岩师范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
②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且为福建师范大学或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毕业的新罗区籍毕业生。
3.新罗区教育系统现有在册在岗代课人员、“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中学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为物理、化学、生物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科学。
6.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新罗区教育系统现有在册在岗代课人员、“三支一扶”支教人员
1.代课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止,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①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地址:新罗区溪南南街路37-2,联系电话:0597-2316320,3292022。②区教育局一楼自考办,联系电话:0597-2320540。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含摄像)。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非应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3)代课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所在代课学校及区教育局中、初教股的证明材料。
5.报考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全省统考)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
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5月29日下午3:00~5:00。
3.笔试地点
新罗区教育局自考办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计算与发布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于6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站公布。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可以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新罗教育信息网(www.xlqjyj.net)查询,联系电话:0597-2316320,0597-3292022。
六、聘用: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在新罗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或登录新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2.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的,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4.聘用
①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根据基层学校需求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②招聘的新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③招聘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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