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国民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聘用。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1979年10月1日—1989年9月30日)。
(二)职位条件
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持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地点:抚州高新区管委会805室。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
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名额比例低于3:1,则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的,现场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含试用期间),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数的50%。
笔试。笔试统一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在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咨询电话:0794-7069065
监督举报电话:0794-706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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