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1、2013年6月(含)以后毕业,并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25周岁以下;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行为。
补助标准:执行赣州市有关大学见习生的财政补助标准,本院另补助630元。
报名事项:请持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
录用程序:在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报名地址: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06号616办公室。
联系电话:817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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