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对象
凡报考乐安县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的首批笔试入闱和全省统一调剂入闱人员(具体名单见“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之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7日上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逾期不受理。
2、资格复审地点:乐安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装订)
(1)参加笔试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需要学校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模板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原件,模板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3)现实表现情况的证明原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毕业以来现实表现证明,并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应届毕业生因在申办教师资格证时已进行了现实表现审查,不用提供。);
(4)已在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且纳入所在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统一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
4、资格复审基本程序
(1)网上下载《乐安县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
(2)2014年7月7日上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资格审查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可先行回去);
(4)考生领回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审结果时间: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其笔试准考证上将加盖乐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印章,作为参加面试的证明材料之一,于面试前一天来人事股与复审资料原件一并领取,不另外通知;资格复审没通过的考生将电话告知。面试时间请关注乐安教育人事网。
特别声明
1、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不另行通过其他方式告知。请有关人员自行关注 “乐安教育人事网”;
2、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有关面试、择岗、签约、派遣上岗等事项一并通过 “乐安教育人事网”予以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自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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