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待定
资格复审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逐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可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一式2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5.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外);
6.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工作或待业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基本程序
1.考生自行在万安县教育网公告栏下载《万安县2014年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表
2.用A4纸复印好身份证、学历证书、准考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同思想品德证明原件依次附在《万安县2014年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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