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二)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投资评审工作、热爱财政事业;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建筑装饰工程、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市政、土建、水利、交通类施工现场管理或工程造价编审工作经历3年以上。
二、招聘名额和范围
招聘名额3人,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包括财政全额、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吉安县内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20日下午5:30。
(二)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
2、自荐材料及其有效的工作简历证明各一份;
3、近期免冠2寸彩照三张;
(三)报名地点:吉安县财政局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选聘程序
1、笔试。报名考试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考试时间为3月26日上午,考试地点为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3月25日下午到县财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以笔试成绩从分高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具有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执业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796—8442139;0796-84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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