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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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201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为: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

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详见职位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县在编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原则和程序

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坚持专业对口、需求结合、注重实绩、业内认可,采取公开、竞争、择优办法。

根据引进人才的工作领域和工作性质,对引进人才实行目标管理,由县人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实行跟踪考核、评价;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由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1、报名

报名分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19日。具体引进岗位、岗位条件等,可查询附件1:《2012年南昌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1)邮寄报名:报名者下载附件2:《南昌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2)网上报名:报名者可将上述相关材料电子版本发送到feiyue0000@163.com报名。

2、资格审查

由人保局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评审

由县人保局同用人单位主管局共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组织评审,具体评审方式分为三个阶段: 1、审查相关证件材料;2、对报名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3、请权威专家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公告)

4、确定人选

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具体引进人员。

待遇及优惠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并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为:

(1)安家费一次性发放10万元;(半年试用期合格后发放)

(2)年薪10万元。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需随调随迁,并已落实接收单位的,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可允许其在县内择校,并免除择校费,凭县人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由县教育部门安排入托、入学,幼儿园和学校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于流动原因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除名,经县组织、人保部门确认后,可重新建档并转接所有关系,其人事关系、档案可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免收人事代理费,其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手续。

3、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指标限制,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五险一金”可转入南昌县接续,由县人保部门及相关部门优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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