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
河南渑池高级中学,集中销毁学生进考场所带手机,一时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对待此事,我们应该全面理性的来看待。
一方面,学校这么做的出发点是好的。校方已经明确规定,为维护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准带手机入场。而学生不听劝告,仍然带手机进入考场,违反了学校规定。而校方销毁手机,正是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处罚。另一方面,学校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的手机进行销毁的行为,做法过于极端,有失偏颇,在现代社会,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相互交流、沟通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在一些特殊时段,如考试期间,收缴手机统一管理无可厚非,但是把手机集中销毁的行为,过于极端。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重在引导,使其认识到错误,从而改正。这种销毁手机的极端做法达不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反而有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学生更大的不满,甚至出现逆反心理。进一步说,学校销毁学生私人物品,也是违法的,涉嫌构成侵害财产罪,从这一点考虑,学校这么做是不理性的。
我认为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引导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相关纪律,以保证公平公正。
第一、把学生带到学校的的手机等电子产品收上来,统一管理。比如周一到周五正式上 课期间,不许使用。等周末统一发下去,也不耽误学生和家里联系。而在考试期间也要统一上交,考试过后,归还给本人,也避免了学生利用手机作弊的行为。
第二、学校应该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说服家长,充分说明手机对学生学习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让家长来阻止学生把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到学校。
第三、学校管理层、班主任、代课老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学校的一切措施都是为了保证学生好好学习,掌握知识。但也应该注重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变化,有必要的话,设置心理辅导老师和生活老师,对学生的心理需求给予关注和疏导,避免出现极端行为。
总之,学校在发挥“授业”“解惑”作用的同时,更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和需求。学校要联合社会、家长形成教育的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学校相关领导更应该树立榜样的作用,以身作则,使学生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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