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名农村小学教师。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招聘对象和条件1、学历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学历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且未正式就业学生不受是否就业的限制)。2、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5、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6、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②受过刑事处罚的;③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教师聘用条件的。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农村小学教师80名(含在卫辉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卫辉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单独列出的2名计划),均为全供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3年8月9日至8月13日,每天上午8:00到11:30,下午15:00至18:00。2、报名地点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3、报名办法①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A4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五张。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时填写《2013年卫辉市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岗位及人员调整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卫辉市教育局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教育网进行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收费收据到卫辉市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方法及步骤1、笔试统一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两科,共计100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也可以参加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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