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采用网上申报毕业办理的方式。考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网”进入考生查询提交申请信息,申请成功后系统将生成《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考生打印该表签字确认后,交至所属县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如有代办毕业申请确认的考生,经办人必须将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传真件粘贴在申请表的背面。
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毕业时间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2010-11-24至2010-11-29
2、考生到申请所属县区确认时间:2010-11-24至2010-11-30
二、申请毕业所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考生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准确无误;
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3、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4、课程免考、顶替及转考符合规定。外省转考考生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
5、对有考试违规记录者,推迟毕业年限已满。
三、县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及《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注:
(1)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原专科毕业证书丢失,是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的毕业生必须到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国家统一的“学历报告”。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必须到省自考办开具“毕业生证明”。
(2)持党校、军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则须提供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标注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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