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兰考县2012年招聘30名高中教师
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0年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要求为:考生所应聘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
2、非开封市管辖的县、区户籍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6、在岗的特岗教师。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3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物理4名,化学1名,生物5名,政治2名,历史5名,地理5名,计算机1名。
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2年5月7日至5月11日。
(二)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老十中院内西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兰考县城关镇中原路44号)。
(三)报名办法
1、报考者本人持正式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2年毕业生持双向就业协议书及所在高校证明,证明其身份、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专业,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本人填写《兰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 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岗位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接到通知后,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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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一)笔试
按照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的要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法律和时事政治等。
专业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均张榜公布。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聘请外地评委,由外地评委确定各科试讲题目。具体时间办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另行制定。
面试人员确定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咨询电话:0378—697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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