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延津县2012年招聘10名法院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一)报考者须具有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新乡市及所辖县(市、区)户籍;2、已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法律类、公安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年龄18—27周岁(1985年5月30日至1994年5月30日之间出生);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力不低于1.0,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并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的其它要求;6、符合条件的延津籍2010年退役军人可以报考(不受上述2、3、5条限制);7、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县政府院内东楼三楼)。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者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各一份):(1)毕业证;(2)户口簿(户籍证明);(3)二代身份证;(4)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填写《2012年延津县公开招聘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三)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性别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得进入面试。缺额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安排。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咨询电话:0373-7690016 15136771366 1350343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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