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同意,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包括大中专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大专学历人员限于河南省范围内(河南省常住户口或河南省生源);中专学历人员限于新乡市范围内(新乡市常住户口或新乡市生源);在驻新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档案仍在学校、或在新乡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和新乡市大学生村干部不受范围限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且未正式就业学生不受是否就业的限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招聘涉及到21个部门所属47个事业单位,其中有全供事业单位、差补事业单位,共计划聘用241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考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综合知识(权重65%)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报考教师的含教育法律法规)、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报考教师的考教育学)、历史(报考教师的考心理学)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权重35%),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1年7月16日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15:00至17:00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新乡市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新乡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 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在新乡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5分,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免于笔试(报考人数很多时经研究可安排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免于考试,优先考核聘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区别情况,采取四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结构化面试;二是结合专业命题答辩;三是采取试讲和答辩;四是采取才艺展示和答辩。个别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加试实际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为规定方式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的免于笔试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教师的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他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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