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6月吉林省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考办字[2007]21号
全省各市(州)、朝阳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07年6月吉林省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18日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能够公平公正、安全顺利地实施,现将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对象及条件
2006年下半年已接受吉林省教育学院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培训合格的人员。
各考点在接受符合以上条件考生报名时需注意:考生报名时需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并凭吉林省教育学院开具的交款凭证。报名时各考点要严格审查考生提供的身份证件和交款凭证,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二、关于考试报名地点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委托9个市(州)及朝阳区招考办作为报名点和考点。(考点名单附后)。请各考点与各市(州)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并通知参考对象,组织做好报名工作。
三、关于考试报名及上报报名数据时间
全省考生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14-15日。各考点将报名数据(含照片)以光盘形式上报省考办微机科,报名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18:00时,联系电话:0431-84658737.
四、关于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安排在2007年6月18日举行。考试分为上午、下午两个单元时间。
五、关于考生报名的相关要求
1、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要求,考点必须在考生报名时严格按要求审查报名资格。
2、考试报名软件统一使用自考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各考点可到省自考办考试工作项目管理平台上下载开考计划。
3、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各考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一定要现场核实考生身份并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严禁进行照片扫描。
4、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任何补报手续和数据更改事宜。
六、关于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凡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每次报考时交纳报考费160元,由组织报名的考点统一收取,各考点提留标准30元/生。各考点在6月30日前应将报考费用中应上缴部分足额上缴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财务科联系电话:0431-84658703)。
七、关于考生参加考前培训的要求
200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均正常开展,7月—9月举办非师范类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培训,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吉林省高校资格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培训工作由吉林省教育学院(干训办电话:85376055)负责组织实施,10月下旬举办社会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吉林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八、其他未尽事宜待通过考试项目管理平台通知。
附件:吉林省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名单
附件:2006年吉林省教育学院培训人数统计
吉林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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