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辉县市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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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河南省辉县市招聘信息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河南省辉县市2010年公开招聘100名教师信息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2、报名地点:辉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2)、参加报名的考生根据招聘职位设置情况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不准更改岗位;

(3)、如果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比例要求时,可根据报名人数取消或调剂招聘计划。

(4)、报名人员需交本人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经辉县市人民政府同意,辉县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择业期内(毕业后三年)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中专只限国家承认的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毕业后一直从事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择业期内(毕业后三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教师资格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高职中教师岗位需本科(第一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一中、二中、高级中学只招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初中、小学岗位(为定向岗位)需专科(第一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幼儿师范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只限于辉县市(辉县市常住户口或辉县市生源)户口,并签订定向招聘合同,服务年限十年以上;

6、在辉县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口范围限制;

7、身体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8、教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教师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这次共招聘100人,均为全供事业费开支,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前,由辉县市人事局会同辉县市教育局在辉县市电视台、辉县市政府网站、辉县市人才信息网以及相关地点公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2、报名地点:辉县市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2)、参加报名的考生根据招聘职位设置情况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不准更改岗位;

(3)、如果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比例要求时,可根据报名人数取消或调剂招聘计划。

(4)、报名人员需交本人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对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提交家庭所在地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010年8月2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与面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安排。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或参加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最多加5分。

2、面试(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试讲)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办公室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的免于笔试人员,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一个职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一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进行资格复查。

九、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另有规定的除外),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定向招聘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同乡(镇)、同村的优先。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一岗位(专业)体检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自动放弃的,也按此办法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用人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属定向招聘的签订定向招聘合同),经鉴证后在辉县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享受正式教师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

辉县市人事局:0373---6233226

辉县市教育局:0373---6209106

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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