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40名招聘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三)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1、医疗专业:报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对象应具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对象应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2、护理专业:报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对象应具有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对象应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3、其它卫生类专业:含药剂类、临床检验类、财务类、医用设备维修等4个专业,所有招聘对象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4、法律专业:招聘对象应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年龄要求:卫生类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招聘对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医疗专业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放宽至42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法律专业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五)报考市二医院(枝城卫生院)的招聘对象按乡镇卫生院招聘条件执行,所录用人员均纳入卫生院编制管理。(六)身体健康。(七)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和市直医疗护理外其它专业人员实行集中招聘,统一分配,市直定补事业单位录用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原则上到乡镇卫生院脱产服务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的;2、正在接受纪检监查机关审查、司法部门调查的;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4、现役军人;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招聘工作面向社会以公开招聘方式,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一)报名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护理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各单位人事科报名;报考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和市直医疗护理外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宜都市卫生局政工人事科(卫生局三楼)报名。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填写《宜都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宜都市2013年招聘40名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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