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枣阳市2012年招聘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4、具有普通类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枣阳市人社局于2012年4月3日至4月10日通过枣阳广播电视台、枣阳市人事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枣阳市人社局委托枣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承办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5日至4月12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持招聘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报名费50元)。报名地点: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枣阳市民主路23号、原人事办公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710-6326230。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枣阳市公开招聘人员应聘登记表
5、应聘人员于2012年4月14日到枣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必须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低于3倍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工作由枣阳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务工作委托枣阳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分值各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文化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
(二)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
文化考试结束后,枣阳市人社局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员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专业水平、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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