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湖北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
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8日8:00至2010年7月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
2010年6月29日8:00至7月2日18:00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
201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
考试笔试时间: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 论
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时间: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 (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I(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II(法律硕士)
报考人员根据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职位,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审查报考资格。各定向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条件组织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7月3日12: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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