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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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招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5月24日8:00至5月31日24: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

2、报名要求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5月24日8:00至5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和缴费。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所需的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在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务必牢记。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参加两门笔试考试人员考试费用共100元;参加一门笔试考试人员(《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每门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报名费。

3、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6月7日至月12日(9:00-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710491。

四、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及形式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报名考试形式为两门笔试考试(上午和下午都要参加考试)的人员,上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前另外增加专业知识或操作考试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具体办法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0年6月14日上午 0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下午14:00~15:30《专业与管理人员基本素质测试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查询方式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划定笔试合格线,请考生于2010年6月下旬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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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人社厅下达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

根据省人社厅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取消岗位计划。

考核、体检,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面试、考核、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八、聘用备案

各招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并在一定场所进行公示后,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报省人社厅备案。

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

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附件:考试大纲2010.5.21.doc

事业单位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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