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黄石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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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北黄石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为了满足局系统事业单位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黄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2)身体健康;(3)能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4)达到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具体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黄石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度第三批拟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11-15日。

(二)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公安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户口、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50元,并填写《事业单位编内聘用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三、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要求招聘研究生的岗位,经资格审定报名后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市卫生局十楼会议室。

(3)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黄石市卫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综合评定:非研究生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确定报考人员的最后总成绩;研究生岗位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报考人员的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程序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以笔试、面试最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公示

(1)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2)在考试、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可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1)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按照招考岗位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就业安置,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聘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黄石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度第三批招聘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政工科0714-6224098

2009年市卫生局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黄石市卫生局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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