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确定 省直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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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确定 省直50分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昨日发布公告,公布了我省2009年公务员招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据了解,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包含总分和行政能力测试两个指标。其中总分系按100分折合计算得出——非公安类考生总分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计算得出;公安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门)总分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占40%、40%、20%计算。

根据公告,此次公务员考试,我省省级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50分,行政职业能力45分;市州级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40分;县乡机关、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35分。

省人事厅要求,招录单位要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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