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财务处行政管理岗的招聘对象不限,药科学院专业技术岗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国(境)外留学今年归国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财务处行政管理岗年龄要求35岁以下,药科学院专业技术岗年龄不限。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广东药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药学院人事处,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12月1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于2014年12月24日前公布,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考试
(一)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名单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的内容为专业相关的试讲,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题目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最终成绩。
(二)行政管理岗位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主要内容是岗位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占分值50%,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占分值5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入围成绩须在60分以上)组织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完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咨询电话:020-3935207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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